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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出台 考生23日、24日可网上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19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2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6月23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
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22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自主招生计划为:市第一中学45人、市第二中学50人、正定中学50人、辛集中学46人、石家庄实验中学35人、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33人、市第五中学(二中西)15人、市第十五中学30人、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6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20人、市第六中学30人、市第九中学22人、市第十二中学20人、市第十三中学13人、市第十七中学30人、市第二十中学80人、市第二十一中学17人、市第二十二中学28人、市第二十三中学15人、市第二十七中学23人、市第三十八中学15人、市第四十二中学15人。按照要求,各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将于6月23日、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报考条件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招生范围按照试点学校原招生范围确定: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五中学(二中西)、市第十五中学、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七中学、市第二十一中学、市第二十二中学、市第二十三中学、市第二十七中学等12所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为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市第六中学、市第四十二中学自主招生范围为8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2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市第十二中学、市第二十中学自主招生范围为9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1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市第十三中学、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范围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艺术类毕业生(书法生)。
报名自主招生的条件为: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自主招生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中考填报志愿前。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